(网站用户注册、电子章使用等问题请点击进入)关于实施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管理的通知
规划成果电子章使用疑问解答(请务必仔细阅读!!)
1.关于用户名和密码
电子章在省规委网站统一制作,云南省通过省规委网站进行规划行业的统一管理,各单位年检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就是省规委的常用用户名和密码,各位在把电子章的通知传达回院里的同时,不要忘记把用户名和密码与管理电子章的人员共享,各单位应安排专人管理用户名和密码。
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都请与官房电子联系索要用户名和密码。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申请分配用户权限,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后提供给官房电子,请官房电子来分配用户权限。(软件技术服务咨询方式: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871-65630498-6713)
无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工程设计单位在提交一书三证报件成果(包括选址论证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的报件成果)时均需在成果扉页打印电子章。
2.电子章需要申请么? 不需要申请。通过年检的省内规划编制单位都可以正常使用电子章,资质年度检查确认表不需要打印出来到任何地方盖章,通过年检的单位可以点击“打印确认表”查看电子章有效期。 省外规划编制单位、省内外工程设计单位需要与官房电子申请账号,在取得账号后在省规委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正常使用电子章。
3.企业身份问题 请省内外规划编制单位、省内外工程设计单位在与官房电子申请账号时,务必明确说明企业信息:
①打算新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省内单位,身份应为“省内规划编制单位”,新申请流程详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丙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http://www.ynsgwh.gov.cn/site/Info!view.do?id=2349。
②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证书(含城乡规划甲、乙、丙级,并且包括同时具有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及工程设计证书的企业,)的省外企业身份应为“省外规划编制单位”;
(注:本系统是针对规划行业进行管理,只要是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一并视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其他资质不在本部门管理范围,请勿混淆!!)
③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证书的省外工程设计单位,企业身份应为“省外工程设计单位”;
④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证书的省内工程设计单位,企业身份应为“省内工程设计单位”;已有账号的省内工程设计单位需要新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请向官房电子申请修改身份为“省内规划编制单位”。
4.电子章是唯一的么?
不是。电子章系统是通过项目及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管理,不同项目、同一项目的不同阶段电子章均不相同。
5.电子章如何使用? ①省外规划编制单位、省内外工程设计单位在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在省规委网站右下角服务指南板块,点击用户登录,登录后在左侧导航栏中完善企业信息、(入滇)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后上报,通过审核后才可以使用电子章。
填写证书编号时请注意:证书编号应以证书正本为准。规划编制单位尤其需要注意:资质证书编号请严格按照证书上的编号来填,包括标点符号,中括号请用半角[],示例:[建]<span style="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FangSong_GB2312;" font-size:14px;background-color:#ffffff;"="">城规编(191001)。部分省/市证书编号可能为“(×)城规编(192003)”,遇到该情况时,请填写为“[×]城规编(192003)”。
在填写企业人员信息时请注意:非注册规划师请勿勾选“是否是注册城乡规划师”,应按照实际情况来勾选,注册规划师请上传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②所有单位在登录后,左侧导航栏“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下点击“电子章管理”,就可以进入电子章管理平台(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无法使用电子章的单位原因是没有登记审核通过或电子章使用有效期过期。
③电子章制作程序:
点击新建项目,录入项目信息,点击保存;根据项目情况选择项目人员,填写制章用途,就可以生成该项目该阶段的电子章。
项目进入下一个阶段,再次选择项目人员及更新相应信息后,可再次生成该项目下一阶段的电子章。
④同一个项目的不同阶段,电子章的项目信息只需要填写一次,一个项目可生成多个不同阶段的电子章;不同项目应新建项目后另外下载电子章。
⑤制章用途是指该项目目前出图/汇报阶段,如:专家评审、报规划局办公会审议、报省/州市/县规委会审议、一书三证报件等。
⑥电子章下载过就不能删除和修改项目信息了,在下载电子章前请务必仔细核对信息。
⑦规划类型尤其是法定规划,请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来选择,城市设计按照《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来选择。
6.项目扉页的问题 项目扉页不能通过系统直接生成,各单位请根据扉页格式要求,自行制作。 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机构及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办法》,技术人员与项目进行挂钩,通过项目评审、报批,由专家和规划主管部门对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价,省规委网站将定期通告单位及人员的信用评价情况。电子章绑定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是每一个规划成果的基本要件,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机构及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办法》可在省规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7.电子章使用有效期的相关问题
各单位电子章使用有效期原则上到2019-05-01;部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早于2019-05-01,则电子章使用有效期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的单位应到发证单位换取新证书;各单位可在电子章使用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申请延续或延续登记,在申请的同时应及时更新企业信息、人员信息。
8.人员调离的相关问题
各单位有人员辞职时:省内规划编制单位——全国规划编制单位管理系统里各单位可以自己调离已辞职的人员,在省规委办系统需要调离人员时,请将离职人员的姓名及离职证明扫描件发至邮箱ynsgwb@126.com,由管理人员调离;其他单位——需要在省规委办系统调离人员时,请将离职人员的姓名及离职证明扫描件发至邮箱ynsgwb@126.com,由管理人员调离。(离职证明需真实有效,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如有问题需当面核对原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实施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管理的通知
云建划〔2018〕58号
各州(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单位: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市场质量监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经认真研究,决定在云南省城乡规划行业全面实施电子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规划项目所在地为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或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省、境外承接的项目。
(二)主体范围: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在云南省内承接城乡规划业务的编制单位。
(三)成果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要求所规定的规划类型的成果。主要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所有规划类型;也包括按技术层级分类的区域性规划、特色要素规划、专项专类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内容,具体按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详见附件1)规定的内容执行。同时,还包括规划编制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城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核实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及规划核实”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件成果材料等。
满足以上三个规定范围任意内容之一的,均应实施电子章。
二、实施时间
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电子章自2018年5月1日起全面启用实施,所有规划编制成果材料均应加盖电子章方为有效。
三、电子章内容
电子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方面内容。一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资质等级、有效期等。二是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编号(自动生成)、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项目属地、委托单位等。三是参与人员信息。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参与人员等。四是其它信息。主要包括电子章用途、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二维码等内容。电子章样章及相应信息(详见附件2),完整信息需通过扫描二维码时获取。
四、电子章管理和使用
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过“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基础上研发搭建“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系统平台”,结合规划编制单位动态检查,统一制作全省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并对全省电子章实施情况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
各州(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相关规划成果和建设项目规划报件审查时,执行并检查规划成果电子章使用情况。对不符合电子章等要求的规划编制成果,不得进行规划审批或受理报件,并应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机构及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5号)规定进行处理。
各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单位提交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各项规划评审和建设项目规划报件时,须按要求完善扉页信息,并登录省规委网站在“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系统平台”板块下填报相关信息,生成带二维码的电子章PNG图片,插入扉页中使用(扉页格式见附件2);省内工程设计单位(账号和密码请联系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可按省规委门户网站的登录模块要求登录后,生成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省外规划编制机构、工程设计机构请联系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账号和密码,先登录省规委网站的“省外编制机构/工程设计机构入滇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记后,用省内规划编制单位一样的方法,进入“城乡规划成果电子章系统平台”进行相应操作。
电子章包涵内容较多,编制机构资质、参与人员、项目等信息关联复杂,各规划编制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结合质量管理内控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建立相应电子章管理制度。
使用人员可使用手机等工具扫描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二维码验证地址为:www.ynsgwh.gov.cn。
行政管理服务咨询联系方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规划处,王晶,0871-64322253。
软件技术服务咨询方式: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871-65630498-6713。
附件:1.云南省级规划制度清单
2.电子章样式
3.项目扉页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云南省级规划制度清单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发布文号 | |
总则 | 1-1 |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规划审查总则 | 云规委办〔2017〕8号 |
规范性文件 | 2-1 | 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机构及人员质量信用评价办法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55号 |
2-2 | 云南省阳光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57号 | |
2-3 | 云南省城乡规划方案征集管理规定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第56号 | |
地方标准 | 3-1 | 云南省空间规划规划用地分类及信息化技术体系标准 | 云建标函〔2018〕9号 |
3-2 |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 云建标函〔2018〕10号 | |
3-3 | 云南省公园体系规划标准 | 云建标函〔2018〕11号 | |
导则和审查要点 | 4-1-1 | 云南省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及技术指引 | 云规委办〔2017〕8号 |
4-1-2 | 云南省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8号 | |
4-1-3 | 云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编制导则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 云规委办〔2017〕8号 | |
4-1-4 | 云南高原坝区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8号 | |
4-1-5 | 云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9号 | |
4-1-6 | 云南省城市街区规划设计导则 | 云规委办〔2017〕9号 | |
4-1-7 | 云南省城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导则 | 云规委办〔2017〕9号 | |
4-1-8 | 云南省城市第五立面及太阳能景观化设计技术导则 | 云规委办〔2017〕9号 | |
4-1-9 | 云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11号 | |
4-1-10 | 云南省专项专类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11号 | |
4-1-11 | 云南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云规委办〔2017〕11号 | |
4-1-12 | 云南省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导则 | 云规委办〔2017〕11号 | |
管理指南和范本 | 4-2-1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建筑及其夜景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4-2-2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交通市政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4-2-3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公园广场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4-2-4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店铺门头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4-2-5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户外广告及公共标识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4-2-6 | 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城市雕塑工程类(附规划报件范本)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特色要素 | 4-3-1 |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历史文化特色要素部分 | 云规委办〔2017〕13号 |
4-3-2 |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民族特色要素部分 | 云规委办〔2017〕14号 | |
4-3-3 |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田园景观特色要素部分 | 云规委办〔2017〕13号 | |
4-3-4 |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山水景观特色要素部分 | 云规委办〔2017〕13号 | |
4-3-5 |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产业特色要素部分 | 云规委办〔2017〕13号 | |
空间规划 | 5-1 | 云南省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 云规委办〔2017〕24号 |
5-2 | 云南省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统一技术规程 | 云规委办〔2017〕24号 | |
乡村规划 | 6-1 | 云南省民居建筑特色设计导则 | —— |
6-2 | 云南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 | —— | |
6-3 | 云南省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 —— | |
6-4 |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新村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 云建规函〔2017〕392号 |
注:所有制度电子版可在省规委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ynsgwh.gov.cn/site/Info!view.do?id=2331。
附件2
电子章样式
附件3
项目扉页
项目名称 | |
工程编号 | |
项目类型 | (如:控制性详细规划) |
项目委托单位 | |
编制单位 | |
编制单位Email |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
编制单位证书名称 | |
资质证书编号 | |
资质证书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总负责人 | |
专业负责人 | AA专业 姓名:职称:注册情况:签名: BB专业 姓名:职称:注册情况:签名: …… |
专业技术人员 | AA专业 姓名:职称:注册情况:签名: BB专业 姓名:职称:注册情况:签名: …… |